忻州专栏
山西雁门王酒业有限公司10万KL高端有机黄酒产业园建设项目征求环境影响有关意见的公示

我单位拟在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雁门关镇南口村实施10KL高端有机黄酒产业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黄酒酿造生产车间、后发酵车间、压榨澄清及酒体设计车间、酒糟利用及浸提车间、坛酒陈化车间、包装车间、制曲车间等主体生产厂房,以及空压站、制冷机房、配电室、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生产配套设施。环评单位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编制完成山西雁门王酒业有限公司10KL高端有机黄酒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通过公众传媒平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1ZcgtwQAGKpNz6EhBmtLQ 提取码2km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致电山西雁门王酒业有限公司张总查阅纸质报告书,电话:1863610101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上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起止时间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打印公众意见表,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寄回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雁门关镇南口村山西雁门王酒业有限公司,张总,18636101017;电子邮箱地址:79337530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山西雁门王酒业有限公司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