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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启新药 物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吨/年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 (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编辑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141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7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启新药 物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年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 (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金沙滩医药化工园区内,总用地面积78974.31m2厂区建构筑总占地面积:31224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址中心点坐标为E113.171073870°,N39.843264496°;厂址北侧为盛航精细化工公司(待建)、西侧为空地,东侧为道路、一诺化工公司(在建),南侧为道路、葡萄园区

建设内容:一期三氮唑嘧啶酮(IUPAC200/年、N.N 二甲基甲酰胺二甲缩醛(DMF-DMA260/年、尿嘧啶1300/年。一期主要建设:办公楼、生产车间、包材及其他库、成品库、原料库、动力车间、抗爆控制室、空压制冷站、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门卫、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事故池、罐区、设备购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项目施工期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废气:主要为施工期建筑材料堆场造成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燃油废气、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运输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PM10SO2NOx

2、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4、固废: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施工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项目运营期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废气:主要为高位槽、接收罐、投料口等车间内设备动静密封点挥发气体以酸性气体、有机废气为主,反应釜不凝气、离心机不凝气、各类接收罐(槽)、原料桶、投喂料挥发有机废气、酸性气体以及烘干尾气,罐区装卸车辆作业时采用密闭油气循环卸料设备,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RTO焚烧尾气、厂区无组织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以及废水回用装置处理的高浓以及低浓废水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以及各类辅助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4、固废:反应釜凝液、釜残、焚烧残渣、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污泥、杂盐、除尘灰、杂盐、废吸附剂。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碱性气体通过酸洗塔处理,有机废气经过碱洗、水洗塔后经冷凝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送入RTO装置焚烧处理,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罐区利用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碱洗塔预处理+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RTO焚烧装置烟气经“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按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2021)要求,建设单位须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2、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尿嘧啶生产

3、噪声:消声:在气动性噪声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如引风机应安装消声器;

隔声: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设备安设隔声罩;将泵类安设隔声罩;

减振与隔振: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仅能以空气为媒介向外传播,还有直接激发固体构件振动以弹性波的形式在基础、地板、墙壁、管道中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向外辐射噪声,为了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采取基础减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与管道连接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工作人员防护: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发放耳机、耳塞等劳保用品,设隔离操作间,尽量减少噪声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危害。运输噪声: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划定禁笛区域,限速区域并设立醒目标志。

4、固废:反应釜凝液、釜残、焚烧残渣、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污泥、杂盐、除尘灰、杂盐、废吸附剂均使用特定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外协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因此,从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参与调查以多种形式展开: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开、张帖公告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并查阅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及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启新药 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介 联系电话:13834589637

评价单位名称: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49号省创业中心众创空间第13号工位

联系人:李晓靖 联系电话:15234028532

九、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ag2IcRpIKmBRcQGY9zBzg 提取码:9ab2

公众参与意见表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Sag2IcRpIKmBRcQGY9zBzg 提取码:9a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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