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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柏杨树村城中村改造用地(BYS07-1、BYS07-2、BYS08)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杏花岭区柏杨树村城中村改造用地(BYS07-1、BYS07-2、BYS08)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卧虎山路与丈子头街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4949.53m2,约合82.43亩。历史上地块内北部为山⻄柏杨莘鑫工贸有限公司岩棉厂生产线场地,其余地块为农用地。2019年7月16日,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并规条[2019]第0090号出具了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用途为R2居住用地、R22幼儿园用地及配套道路用地。地块西至卧虎山路,南至丈子头街。地块历史存在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情况,存在土壤污染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和公众健康,太原杏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2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23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土壤所采集样品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氟化物、pH值等。检出污染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中的******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氟化物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导的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