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素
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河曲县刘家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黄灌溉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曲县刘家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黄灌溉配套工程
项目地点:位于河曲县刘家塔镇
项目概况:2024年4月28日,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河审管投资发[2024]18号文出具了《关于河曲县刘家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黄灌溉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404-140930-89-01-663613。项目总投资10026.35万元。
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报告中设计的工程主体包括提水泵站工程、输水主线和调蓄水池工程三部分。提水主线工程包括一级泵站1座,二级泵站1座,调蓄水池3座,提水管线5.25km。非矿区高标准农田区设计小型提水泵站3座,调蓄水池10座,输水管线12.33km以及田面灌溉系统0.78万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0-7222970
联系人:杨主任
地址:河曲县西口镇化工东村一区8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婷娟
电话号码:0351-8371347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14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