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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河曲县刘家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黄灌溉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曲县刘家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黄灌溉配套工程
项目地点:位于河曲县刘家塔镇
项目概况:2024年4月28日,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河审管投资发[2024]18号文出具了《关于河曲县刘家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黄灌溉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404-140930-89-01-663613。项目总投资10026.35万元。
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报告中设计的工程主体包括提水泵站工程、输水主线和调蓄水池工程三部分。提水主线工程包括一级泵站1座,二级泵站1座,调蓄水池3座,提水管线5.25km。非矿区高标准农田区设计小型提水泵站3座,调蓄水池10座,输水管线12.33km以及田面灌溉系统0.78万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方式
1、公众参与调查以多种形式展开: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开、张帖公告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并查阅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及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曲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0-7222970
联系人:杨主任
地址:河曲县西口镇化工东村一区8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婷娟
电话号码:0351-8371347
七、附件(网络链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tGF8AW2wmumd4vSuop5wQ 提取码: eieu
附件2: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4mjoosM6mp-f9CQBAzseQ 提取码: ev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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