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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河灌区西干渠(东坟分水闸-开源街)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征收事项群众意见征询调查公示
根据******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2】20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土地征收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征地社会稳定评估工作”等文件要求。现对御河灌区西干渠(东坟分水闸-开源街)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征收事项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御河灌区西干渠(东坟分水闸-开源街)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征收事项拟征用文瀛湖街道水泊寺村、曹夫楼村、马家堡村集体土地4.8137公顷,分别为农用地为3.4779公顷,建设用地为1.2922公顷,未利用地为0.0436公顷。
公示对象为:土地征收涉及村庄的居民。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的问题。征收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三、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土地征收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提出电子或书面意见。
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土地征收单位: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3152889382
电子邮箱:83917346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风险公众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0日内
本公告是进行本次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本次土地征收事项相关利益群体对土地征收带来的影响,分析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土地征收信息,征集企事业单位、群众和媒体对本次土地征收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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