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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西臣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山西臣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臣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吕梁市兴县;
5、建设规模:垃圾飞灰废酸综合处置利用22万吨/年(废酸处置量16万吨/年,垃圾飞灰处置量6万吨/年);化工废盐废酸综合处置利用4万吨/年(废酸处置量2万吨/年,化工废盐处置量2万吨/年);固废综合处置利用2万吨/年(氢氧化钙、碳酸钙等);电解铝废渣废酸高值转化利用处置16万吨/年(废酸处置量10万吨/年,电解铝废渣处置量6万吨/年);
6、建设内容:垃圾飞灰废酸综合处置利用22万t/a、化工废盐废酸综合处置利用4万t/a生产线;固废综合处置利用2万t/a生产线;电解铝废渣废酸综合处置利用16万t/a生产线;配套一座二层危废暂存库4700m2;三个低热值废液储存罐区总容量为1036t。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臣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53163690;
E-mail: 383156012@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从附件中下载表格或者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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