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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太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太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2、建设单位: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太原市清徐县柳杜乡(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内);
5、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高温蒸汽处理工艺对医疗废物进行******,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医疗废物50t。
6、建设内容:主要新建一座医疗废物处理车间,配置5条处理能力10t/d的高温蒸汽******处理线,新建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池收集池及事故水池,配套建设门卫、车库、管网、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购置医废运输车、叉车、周转箱等工器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722768890;
E-mail: 383156012@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从附件中下载表格或者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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