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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实施“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8-1~吉深12-11区块产能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8-1~吉深12-11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
5)建设内容:新建井场110座、配水站2座、增压泵站3座及配套集输管线,产能规模15亿方/年。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2)联系人:王龙
3)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龙城壹号写字楼A座
4)联系方式:15235770832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园梅源商务14层
3)邮编:030006
4)Email:sxqzyghb@163.com
5)联系方式:0351-8371347
四、公众意见表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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