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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传媒平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交口县兴荣冶炼有限公司交口县集中供热热源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交口县兴荣冶炼有限公司现有4台35t/h(三用一备)燃煤蒸汽锅炉为交口县县城集中供热热源;现有工程于2017年取得环评批复,于2019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拟淘汰拆除现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4×35t/h燃煤供热锅炉(3用1备),建设1台160t/h、1台100t/h燃煤供热锅炉(互为备用,***冷的2个月使用160t/h锅炉,其余时间使用100t/h锅炉)及配套软化水系统、换热系统、循环水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继续为交口县县城集中供热提供热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交口县兴荣冶炼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交口县水头镇寺沟村北;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李贵林0358-5443081,邮箱5361677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iyU6y2DHdpnU3ZHJ8U5nw 提取码:hdu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打印公众意见表,并客观、公正地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寄回公众意见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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