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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山西中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迎春接39号中蓝世纪小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山西中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迎春接39号中蓝世纪小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山西中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莎莎
联系电话:0351-8371347
山西中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迎春街39号中蓝世纪小区项目地块位于杏花岭区迎春街39号,项目地块北至规划路,南至迎春街,西至东唐花园东侧规划路,东至山无小区,地块总面积23308.18m2(合34.96亩)。地块原所有权人为山西无线电厂,2005~2009年间由山西青云宏科工贸有限公司收购,2010年出让给山西中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杏花岭规划督察组出具了“关于山西中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迎春街39号中蓝世纪小区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情况核实意见”,调查地块规划使用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
初步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有:重金属、石油烃、总氟化物、氨氮、苯系物、VOCS、银、锡、铝。潜在污染介质为:①表层土壤;②深层土壤;③地下水。
(2)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0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送检52组土壤样品(包括5组现场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pH、铜、镍、铅、镉、砷、汞、银、锡、铝、氨氮、总氟化物和石油烃共13项有检出,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砷、汞、铅、镉、铜、镍、石油烃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浓度未超过河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类用地筛选值;氨氮、银、锡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一类用地筛选值;铝未超出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居住用地的限值。
(3)本次初步调查范围内布设地下水点位3个,采集样品4组(含1组平行样),检出污染物为pH、氨氮、硝酸盐、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硬度、挥发酚、亚硝酸盐、氯化物、砷、铅、镉、铝、石油烃、六价铬共16项,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所有点位特征污染物均不超标,地下水检出指标中的特征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点位及层位;常规指标中硝酸盐超标,结合调查结果,推测超标原因可能是地块周边历史上食品加工企业废水处理不达标,经下渗污染地下水。
pH、氨氮、硝酸盐、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硬度、挥发酚、亚硝酸盐、氯化物、砷、铅、镉、铝、六价铬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要求。石油烃检出浓度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中的限值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分析,结合前期污染识别推断,本地块地下水环境质量未受到地块内特征污染物的影响。
(4)风险筛选结果表明,地块检出的土壤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第一类用地(GB36600-2018)中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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