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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福顺能源有限公司储售煤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许可函〔2018〕39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汾阳市福顺能源有限公司储售煤场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汾阳市福顺能源有限公司储售煤场项目位于汾阳市阳城乡西阳城村南侧1100m处。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储存销售原煤50万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于2019年5月13日以汾环行审〔2019〕32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6年4月,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汾阳市福顺能源有限公司储售煤场项目
建设地点:汾阳市阳城乡西阳城村南侧1100m处
建设单位:汾阳市福顺能源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6年5月-2026年10月
联系人:任耀斐
联系电话:159035872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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