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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右玉煤矸石发电厂厂址位于山西省右玉县白头里乡业家村东,山西右玉煤矸石电厂筹建处于2006年2月15日委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编制了“山西右玉发电厂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2×300MW循环流化床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10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用当地的煤矸石,总投资274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92.7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4%。电厂所排的灰渣约为141.73万t/a,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3.20万t/a。电厂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当有特殊情况不能全部综合利用时,送事故备用灰场贮存,选择羊圈洼灰场作为本期工程事故备用灰场,东碾头灰场为远期规划灰场。2008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216号对“山西右玉发电厂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期工程已于2010年4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基本建成。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山西右玉煤矸石发电厂)成立于2008 年 7 月 25 日,2×300MW循环流化床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 2011年 12 月 29 日、2012 年 1 月 16 日完成 168 小时试运行,并顺利移交生产。山西省环保厅于2012年1月19日以晋环函【2012】183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进入试生产。2013年1月通过原环保部竣工环保验收,原环保部出具了“环验【2013】29号”“关于山西右玉发电厂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原环评介绍:羊圈洼灰场位于右玉县元堡子乡下吴村东的荒沟内,位于元堡子厂址东面,距厂址的直线距离为3km。灰场北距上吴村510m,西距下吴村900m。灰场所在区域属丘陵地貌,场地地形起伏较大,灰场地势呈东高西低,东西向有一可利用的天然冲沟。该灰场为山谷型灰场。灰场拟建初期坝以上流域面积2.9km2。当灰坝坝顶标高达到1425m时,灰场占地面积为43.56hm2,有效库容494.4万m3,可满足电厂2×300MW机组贮灰3年的要求。远期可增加堆灰高程至1446m,可扩大堆灰库容1200万m3,可延长堆灰年限7.3年。
根据环评及验收报告,山西右玉发电厂将其产生的粉煤灰全部用于制砖、磨粉制水泥等综合利用项目,在元堡子镇下吴村东的荒沟内建设备用灰场。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151..42万t/a,其中灰51.45万t/a,渣95.57万t/a,脱硫石膏4.4万t/a。灰渣外售给河北省宜化县红钢矿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鼎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建筑材料。由于市场原因,电厂灰渣利用率为40%,剩余部分与脱硫石膏送灰场填埋。2012年备用灰场启用。
电厂配套的羊圈洼储灰场属于山谷型干灰场,按二级灰场的标准设计,主要由灰场、灰场内外排水系统、灰场防渗处理、干灰运输系统(包括场内和厂外运灰道路)以及维持灰场正常运作的灰场运行管理站等组成。2012年灰场初期坝投入使用,灰场初期坝标高为1405m,2019年7月已堆至标高1446.0m,电厂已决定不再往高堆放,实施封场处理。因此,本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范围主要包括灰场的坝体(初期均质碾压土坝和后期干灰碾压坝)、灰场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工程、灰场防渗工程和平台和马道的绿化工程等。此外,本项目取土场要用于右玉县荒山荒沟粉煤灰填沟造地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取土,故取土场不在本次验收调查范围内。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以及山西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循环流化床机组羊圈洼灰场封场闭库”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循环流化床机组羊圈洼灰场封场闭库
建设单位: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右玉县元堡子乡下吴村东的荒沟内,位于元堡子厂址东面。
2008年7月,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西右玉发电厂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216号对“山西右玉发电厂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原环保部出具了“环验【2013】29号”“关于山西右玉发电厂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二、环保设施验收结论
本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工作,***终明确以下问题: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了环评及环保部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环保设施基本建设完成,在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运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和要求。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部长
联系电话:18634928163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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