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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灵丘县骏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谭沟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丘县骏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谭沟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灵丘县骏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灵丘县独峪乡老谭沟村
5)建设规模:开采加工石英矿0.20万吨/年;服务年限5.10年;
采矿许可证号:C1402002010127130085859;开采矿种:石英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2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1.001km2;有效限期:贰年,自2016年11月29日-2018年11月29日;开采深度:1075-975m。
划定的矿区范围内共5条矿体,由北往南编号为q1、q2、q3、q4、q5;由于q1、q5矿体规模较小,不可开采利用。本次开采矿体及评价内容为q2、q3、q4。
矿区内q2、q3、q4矿体资源储量1.04万t,按98%回采率,可采储量1.02万t。
6)建设内容:露天采场、运输系统、废石场、矿山道路、办公生活区及矿石加工生产系统。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灵丘县骏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马总
3)通讯地址:灵丘县独峪乡老谭沟村
4)联系方式:186 3622 9901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太原霆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49号省创业中心众创空间第13号
3)邮编:030002
4)Email:4476893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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