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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2018年7月)的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9月公告了宁武县飞灰固化物填埋复垦绿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再次公告相关信息,征求项目周围的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宁武县龙栖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武县凤凰镇岭沟村建设宁武县飞灰固化物填埋复垦绿化项目,建设内容为沟底开挖及平整,分区坝、隔堤、排水和防洪系统,库区防渗、进场道路、封场生态恢复工程及管理用房建筑安装等。
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项目已进行了备案。
(二)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土地平整、土方挖掘、机械运输、现场搅拌等活动产生的扬尘以及柴油机等施工机械排放的CO、NOx等。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填埋场产生的废气等。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砂浆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浆液溢流物,这部分废水含固态物较多,随着水分的自然蒸发,排放不久即凝结成为固状物;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来自: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灰渣填埋库区渗滤液。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本项目使用的运输车辆、填埋机械、泵类是主要的噪声源。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建筑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和废活性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方式
1、公众参与调查以多种形式展开: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开、张帖公告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并查阅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及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武县龙栖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逢雨
联系电话:18682339536
环评单位名称: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