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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太原市中心医院于2021年3月28日组织开展了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会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太原市中心医院、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太原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山西环保信息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4月3日至5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太原市中心医院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 路聪森 联系电话:13834540975
附件:
1、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uploadfile/file/20210403/20210403135049_90735.doc
2、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uploadfile/file/20210403/20210403135117_76137.doc
3、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uploadfile/file/20210403/20210403135152_304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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