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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襄汾县新城鑫泰利和海绵厂年产2万m3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襄汾县新城鑫泰利和海绵厂年产2万m3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襄汾县新城鑫泰利和海绵厂
建设地点:襄汾县新城镇赵曲村原山西汇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五期氧化锌厂区内
公示内容:https://pan.baidu.com/s/1_wIfCPvQjxgrOmenKajFUw;提取码:txws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亚斌
联系方式:186367288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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