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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太原铁路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及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地块(34064.44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报告名称:太原铁路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及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地块(34064.44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牛莎莎
联系电话:0351-8371347
太原铁路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及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地块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马庄村南内环东街北侧,总用地面积为37892.9m2,净用地面积34064.44m2(约合51.1亩)。本次调查范围为净用地34064.44m2(约合51.1亩),原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2017年7月12日太原市城乡规划为本地块下发了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规条[2017]第0090号)和选址意见书(并规选字[2017]第0055号),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2019年1月3日转征为国有建设土地,2019年1月29日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为本地块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40100201920013号);2019年7月15日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晋(2019)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109814号),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
初步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有:重金属、石油烃、氟化物、六六六、滴滴涕、二噁英。潜在污染介质为:①表层土壤;②下层土壤。
(2)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3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送检28组土壤样品(包括3组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和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石油烃、二噁英、其他重金属(***、锑、钴、锰)、有机农药类。检测结果表明:污染物pH、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石油烃、钴、锰、***、锑、二噁英共14项有检出,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检出污染物pH、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锑、钴、二噁英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锰检测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检测值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风险筛选结果表明,地块检出的土壤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第二类用地(GB36600-2018)中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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