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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第 9 号,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现将《清徐鸿源环保有限公司年收集20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徐鸿源环保有限公司年收集20000吨废矿物油项目
建设单位:清徐鸿源环保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邸伟
联系电话:15135295858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2TdI6xq7dotHYXt8n2KMw 提取码: eibv
清徐鸿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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