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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大宁-吉县区块北部大吉-平37井区致密气大位移水平井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宁-吉县区块北部大吉-平37井区致密气大位移水平井先导试验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临汾市永和县
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20年3月12日经******能源局备案,备案代码2020-000291-07-03-000943。项目总投资50970万元。
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致密气产能2×108m3/a,部署井场4座,钻井12口(其中探转采井9口),采集气管线33.48千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联系电话:19232912611
联系人:王龙
地址:临汾市吉县屯里镇回宫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健
电话号码:0351-8371347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14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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