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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脊集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网上公示
编辑时间:2022-12-25       浏览次数:49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天脊集团的发展,粉煤灰和炉渣的产量也随之不断产生。既有的粉煤灰和炉渣填埋场位于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王都庄村以南约500m处,总占地面积26.8793hm2(合403.19亩),总库容为345.60万m3,消纳锅炉炉渣、粉煤灰及合成氨气化炉渣等固废345.60万m3;封场后覆土复垦面积24.0703hm2(合361.05亩),我公司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场自1987年8月投入使用,目前已填埋固废325.00万m3,自上游沟头向下游已填埋约1410m,剩余库容约6万m3,已接近***终封场。

多年来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做大做优做强。其中1996年国内配套第三台锅炉由四川锅炉厂1996年12月制造,1997年5月安装,1997年12月建成投产******产汽量为220t/h。2005年随着公司的发展,对合成氨系统进行扩产改造。改造后,合成氨装置的能力扩大50%,生产能力由30万吨增加到45万t/a(1500t/d),产能的增加必然带来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增加。公司于1980年所征黄花沟排渣场已不能满足目前生产所需,成为影响生产及发展的瓶颈,现急需新建固废填埋场。我公司决定投资7016.83万元建设天脊集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市潞城区成家川街道办事处三井村东北100米处,填埋库区主体为一自然冲成的荒沟,在荒沟东南侧修建拦渣坝与周围边坡围合形成填埋库区。项目建设总用地规模7.6809公顷,******使用林地3.8958公顷,全部为三井村集体林地。库区可利用******标高872.0m,设计库区******利用标高910.0m,深度为24~42m,沟底长度约为430m,沟底宽度为15-40m,沟底坡度约为2-5%。当填埋高度达到自然标高910.0m时,可利用总面积约65165.23m2,填埋库容约90万m3。自然冲沟内无常年性流水,沟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为黄土覆盖,沟道地质条件较好,未发现滑坡、断裂、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本项目荒沟填埋弃渣造地项目的填充物为我公司合成气化炉渣和锅炉产生的粉煤灰。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防治固废随意排放产生的环境问题,使固废合理堆放,防治固废发生滑坡、坍塌等******隐患,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威胁。

本次评价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粉煤灰及炉渣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填充造地,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填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外部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减速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超载。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拦渣坝、挡洪坝、排水边沟、排水竖井以及消力池等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场地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不影响区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落实防渗工程的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情况发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土方专门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采用帆布进行遮盖,降低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并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场地平整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指定地点,施工土方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不随意变更路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不进行运渣作业,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做好施工期补偿措施、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搞好施工地的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封场隔离等生态保护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环评要求环保措施下,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措施的前题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工程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居民区、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潞城市中华东大街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15835148118

环评单位: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51-837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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