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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府谷县府隩黄河大桥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设计府谷县府隩黄河大桥工程,起点于墙头农业园区墙头村现状道路上,跨越黄河,终点于山西省河曲县与临隩大道相接(起点坐标:E111.15064012°,N39.36370202°;终点坐标E111.15995228°,N39.36525166°)。路线全长820.9m,桥长713m。工程分段建设,其中府谷县墙头农业园区墙头村现状道路上至黄河中线为陕西段,由府谷县负责建设;黄河中线至河曲县临澳大道相接处为山西段,由河曲县负责建设。本次评价仅针对山西段(起点坐标:E111.15147345°,N 39.36372723°;终点坐标:E111.15995228°,N39.36525166°)。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府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17730791319
联系人:高锁军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旺
联系电话:0351-8371347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公参调查表.doc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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